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学校聘任董学立为我校客座教授

2015年04月24日 00:00  点击:[]  


4月22日上午,我校在长清校区630会议室举行客座教授聘用仪式,聘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学立为我校客座教授。学校院长鹿林、原副院长顾一中出席。
鹿林为董学立教授颁发了客座教授聘书,并发表讲话,强调我校作为行业性大学,在人才培养转型改革中,专业建设工作应该突出与实践的结合,贯彻始终为行业服务的宗旨,加强对外交流。希望董学立教授的加入将使我校法学专业建设增加新的内容,为学生提供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

董学立教授接受了聘书,并表示将尽最大可能为学校交通法学专业建设贡献力量。
董学立,法学博士、教授,现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是我国著名青年民法学专家,在民商法领域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国家一级期刊发表文章近百篇。
学校人事处、教务处、交通法学系相关负责同志出席聘任仪式。(交通法学系 文/崔晓 图/郭忠利)

快捷导航 / Shortcuts

版权所有 © 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电话:0531—80683887

网站总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