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征信? 简单来说,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您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您的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您的信用报告的一种活动。征信记录了您过去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将影响您未来的经济活动。例如,当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可以通过征信机构提供的您的信用报告,更好地了解您过去的信用状况,银行可以更方便、更快捷地作出是否与您进行交易的决定,这样就方便了您的经济活动。经济和社会越发展,征信与个人的关系就越密切。 2.为什么要征信? 过去,个人经济活动范围狭窄,交易方式简单,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来自相互间的直接了解和社区内的人际关系。现在不同了,人口流动性增强,个人活动的地域范围扩大,除了与自己熟悉、了解自己的人接触外,还要与许多互不相识的人打交道,这些人可能来自另一个省份,甚至另一个国家。如果依然依靠传统方式来相互了解,将会非常的费时费力,结果可能是达不成交易、或影响自己的发展,个人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比如您向一家银行申请贷款,而这家银行中没有一个人认识您、了解您,您得花很大力气向银行证明您能按时还款,银行也要花很大力气去调查您是否有能力还款。对于一笔上千万元的贷款,银行这样做可能还划算,但对于一笔几万元或者几十万元的贷款,银行这样做可能就不是很划算了。 人类从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得出了一个结论,即“历史是未来的一面镜子”,“从一个人的过去,可以预测一个人的未来”。征信,就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由专业化的机构客观地记录您过去的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互不了解的问题,减少了交易成本,方便了人们的经济金融活动。对大多数人而言,信守承诺是个基本的准则,所以征信的过程,还是为他积累个人信誉财富的过程,而这样一笔财富,将会为他带来更多的收获财富的机会。 所以说,征信是适应现代经济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它可以方便您在更大的范围内从事经济金融交易,它在帮助每个人积累信用财富的同时,也激励每个人养成守信履约的行为习惯,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也会因此得到改善。 3.征信“征”什么? 征信,要“征”您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您是谁”。也就是您的基本信息,包括您的身份、姓名、家庭关系、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您借了多少钱”。也就是您的整体负债情况,包括您在哪家银行贷了多少款,办了几张信用卡、每张卡的信用额度是多少,从商店赊购了多少商品,享受多少种先消费后付款的服务等。 “您按约还款了吗”。就是您在什么时候还了什么钱,是不是按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还了款,包括各类贷款,还包括信用卡、电信等先消费后付款的各种公用事业费用等。 “您遵纪守法了吗”。就是您是否遵守了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法院民事经济案件的判决信息、已公告的欠税信息等。 需要指出的是,征信机构采集的信息都是您在经济金融活动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对于一些与信用无关的信息,比如个人存款信息、个人宗教信仰等,征信机构是不采集的。 4.征信由“谁”征? 征信由征信机构,即独立于交易双方的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来征。一般来说,真正能够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都是一些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它们或者是经过上百年的历史、已经在市场中建立了信誉、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的市场化机构,或者就是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比如,在美国,征信机构是市场化的机构,在欧洲,则多由中央银行成立专门的征信机构。 5.诚信、信用、征信是一回事吗? 诚信、信用、征信三个词看上去相近,但其差别还不小。 诚信,是人们诚实守信的品质与人格特征,说的是一个人恪守信用的主观意愿。它属于道德范畴,是一种社会公德,一种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一个人诚信与否,是一个人主观上故意的行为,因此,可以进行道德意义上的评判。比如,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中的一条就是“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信用,简单地说就是“借钱还钱”,是指在交易一方承诺未来偿还的前提下,另一方向其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像贷款买房、先消费后付款之类就是日常生活中典型的信用活动。在信用活动中,可能会发生借钱一方“说话不算数”的情况,例如,没有按时还款、交费等,其中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包括主观故意不还,或者虽然主观上愿意还,但客观上确实做不到。例如,没钱、出差、忘了,或者干脆就是个马大哈,但是,无论是什么原因,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事实。对这样的事实,由于原因很复杂,很难进行道德上的评判,但可以根据经验、规律以及一个人过去的行为记录,再利用一些数学和统计上的方法,来预测某个人未来“说话不算数”,不能按时履约的可能性有多大。 征信,本身既不是诚信,也不是信用,而是客观记录人们过去的信用信息并帮助预测未来是否履约的一种服务。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征信所记录的是个人的“信用”信息,即个人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不是“诚信”信息,因为一个人诚信与否,是个人的主观意愿,是道德范畴的事,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更没有一个政府部门能对一个人是否诚信作出评判。 6.征信信息哪里来? 征信机构从信用信息产生的源头采集信息,具体来说,征信信息主要来自以下两类机构: 提供贷款的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专业化的提供贷款的机构。这类机构提供的信息主要是个人的信贷信息,如借款金额、还款情况、担保情况以及使用信用卡的情况等。 提供先消费后付款服务的机构。主要是电信企业,水、电、燃气公司等公共事业单位,上述单位提供个人缴纳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信息。 此外,上述机构还提供个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而这些信息是由个人在办理业务时提供给这些机构的。 法院、政府部门。民事经济案件责任一方的信息主要来自作出判决的法院,个人欠税信息来自相关的税务部门。 7.为何不向本人征集信息? 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征信信息的核心是您借钱还钱的负债信息,从道理上讲,负债信息从债权人那里采集要比从债务人那里采集更客观。 保证信息采集更加可行。征信机构如果从本人那里逐个采集信息,工作效率会远远低于从商业银行等已经实现电子化的部门集中采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