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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工作程序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时间:2013-01-05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审批表》或《山东交通学院学费减免审批表》,交所在学院;
2.学院核查学生情况,提出困难补助或学费减免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生效;
3.学生持审批手续完备的《审批表》到财务处办理补助或减免手续,财务处将困难补助发放给学生或为学生办理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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