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首页  部门建设  规章制度  招生信息  就业信息  学生资助  心理健康  学习研究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时间:2014-05-14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报效祖国,履行服兵役义务,国家己于2013年将10-12月冬季征兵调整为7-9月夏、秋季征兵。根据国家、总部和济南市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指示精神”,为扎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征集对象
目前所有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性别不限。
二、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学生:在校大学生为年满18-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女性学生:在校大学生为年满18-20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二)身高。男性学生162cm以上,女性学生160cm以上。
(三)体重。男性学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女性学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四)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其他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尝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于6月30日前持两表到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
四、主要优惠政策
(一)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资助规定: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相应的学费资助。
(二)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享受优先参军政策。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等政策。
(三)高校在校生优待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其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的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发放。入学前入伍地县(市、区)的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发给本人,于部队检疫退兵期结束后15日内发函通知其入学前户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家庭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之外其他方面的优待。
(四)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到部队后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其中,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应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享受的优惠政策:①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③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④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⑤退出现役后就业的,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⑥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无论是农业户口还是城镇户口)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各学院要切实端正态度、引起重视,把兵役登记和征兵宣传工作作为加强师生国防教育、激发适龄学生报国热情的有效途径。各学院采取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承包落实等方法,搞好征兵政策宣传发动工作,指定分管国防的辅导员为本学院征兵工作负责人,各级辅导员配合做好征兵工作,切实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及时了解征兵政策、征兵程序和时间安排,扎实做好兵役登记和征兵宣传工作。
(二)要注重效果,完善方法手段。要充分考虑大学生适龄青年接受方式和能力,坚持普遍宣传教育与扎实思想工作相结合、现代传媒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文化长廊,建立宣传网站、开设专栏专题、开通微博微信、创建QQ群,拓展宣传方法手段,开展配合活动,增强宣传效果。
(三)要把握政策,做好服务工作。各学院要利用兵役登记截止前的时间,充分考虑做好本院学生征兵工作,鼓励他们登录“全国征兵网”参加兵役登记。对于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要指导他们网上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尝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校武装部进行确认盖章。
学生工作处
2014年5月14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5001号 · 邮编:250357 · Copyright © 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工作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80683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