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首页  部门建设  规章制度  招生信息  就业信息  学生资助  心理健康  学习研究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应届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时间:2013-01-05

高校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政策外,还享受:

1. 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2. 使用、培养: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 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4. 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 免试或优惠升学: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 就业安置优惠:退役后在一年内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5001号 · 邮编:250357 · Copyright © 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工作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80683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