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政策外,还享受: 1. 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2. 使用、培养: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 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4. 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 免试或优惠升学: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 就业安置优惠:退役后在一年内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