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规定,按照《山东交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山东交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 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 2021级新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
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20日。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优秀学生评选人数不超过在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总数的 20%;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人数不超过在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干部总数的30%;先进班集体评选数量不超过在校学生班集体总数的 25%。
四、申请条件和资格审查
参照鲁交院学发〔2011〕10 号、11 号和12 号文件执行。
五、评定程序
(一)各学院确定学生事务管理平台中各班级学生名单,并审核学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如有问题,及时反馈。
(二)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学生和班集体,于11月20日前登录学生事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填写完成后将信息保存。
(三)各学院依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名单在学院内部公示。
(四)学院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审核人于11月20日前,通过学生事务管理平台将审核结果转交学生工作处陈怡润。
(五)学生工作处在组织复审后,通过学生工作网(网址:http://stuwork.sdjtu.edu.cn/)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学生申请前,各学院要召开申请动员会,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
(二)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优秀的、最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班集体参评。各学院应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不得出现各类项目填写马虎、敷衍了事现象,一旦发现,将取消该
学生或班集体评选资格。
(三)评选过程要尽量多吸纳学生参与,同时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同学在评定过程中受到教育,充分发挥各奖项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确保获奖学生真正代表我校学生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