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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关于调整主要学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时间:2017-03-13

各有关部门、学院:

按照《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印发学风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鲁交院学发〔20143 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我校学生特点,结合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实际情况,为促进学生干部队伍进一步规范化,组建“学习型”特色学生干部队伍,请有关部门和各院系对主要学生干部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团委(团总支)学生成员,班长,团支部书记、班级学习委员等。请有关部门和各院系对其各科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考核,要求主要学生干部无不及格现象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原则上不予以任用,如有特殊情况请书面说明。

2.有关部门和各学院将调整后的学生干部队伍名单电子版(请按照附件格式予以上报)45日(周三)17:00之前报至学生工作部(处)张腾飞老师处。

3.学校设立监督邮箱506111040@qq.com,监督电话80683887,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附件:学生干部名单格式

学生工作部(处)

2017313


附件

学生干部名单格式

学院:

姓名

职务

班级

学分绩点

综合成绩

综合测评

专业排名

张三(例)

班长

汽运121

90

92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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