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按照《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印发学风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鲁交院学发〔2014〕3 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我校学生特点,结合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实际情况,为促进学生干部队伍进一步规范化,组建“学习型”特色队伍,经研究决定,根据学生成绩对学生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对主要学生干部(校、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团委(团总支)学生成员,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学业成绩进行比照,学业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后50%的一律不再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2.请各学院(部门)将调整后的学生干部队伍名单(请按照附件格式予以上报)于11月7日(周五)17:00之前通过办公网报学生工作处董文祥老师处。 3.学校设立监督邮箱50813419@qq.com,监督电话80683887,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附件:学生干部名单报送格式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