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13]2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12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在校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12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名额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本次省级先优评选,我校限额推荐优秀学生候选人18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9名,先进班集体候选单位5个。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学生: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 4.学年内两次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组织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任职期间表现突出,学年内两次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学生干部;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 5.学年内两次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 四、推荐程序 根据我校实际,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5日-3月19日):各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候选人51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27名,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21个。各学院候选人及班级推荐名额,详见《2012年度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1)。 第二阶段(3月20日-3月24日):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个人和班级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班级,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阶段(3月25日-3月27日):学生处将拟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班级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阶段(3月28日-3月29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五、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培养和树立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评优工作的意义,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 2.被推荐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及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要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3.本次评优工作拟采用山东交通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平台,先由学生申报,学院审核,专家评议,最后学生处审核后报教育厅。请各学院于2013年3月19日前审核提交。(空表下载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联系电话:80683887 联系人:董文祥 附件: 1.2012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一览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附件1:2011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一览表 学院 | 优秀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汽车工程学院 | 6 | 3 | 3 | 土木工程学院 | 9 | 4 | 4 |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 4 | 2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6 | 3 | 2 | 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 4 | 2 | 1 | 管理学院 | 3 | 2 | 1 | 财经学院 | 3 | 2 | 1 | 外国语学院 | 2 | 1 | 1 | 文法学院 | 2 | 1 | 1 | 北方国际学院 | 2 | 1 | 1 | 理学院 | 1 | 1 | 1 | 高职学院 | 2 | 1 | 1 | 海运学院 | 6 | 3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 | 1 | 合计 | 51 | 27 | 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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