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长清校区图书馆630会议室专题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并进行了讨论。学校领导以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参加了学习。党委书记孙秀丽主持学习活动。 孙秀丽在主持学习时指出,《实施意见》体现了中央对高校工作的重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校多年来领导体制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各地各高校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是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遵循,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大家要认真研读文件,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坚定性,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在集体学习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一位成员进行了学习交流。 孙秀丽首先结合自己的学习情况,畅谈了学习体会,她认为,作为党委书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要重点把握好6个要点。一是把握好党委的定位,可以用“1610”来概括,即1个核心——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 6个基本点——党委要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10项职责——包括“一全面”、“两决定”、“两坚持”、“两加强”、“三领导”。二是把握好党委的领导体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三是把握好党委书记的职责,可以概括为1个全面5项要求,即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落实好5项要求——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四是把握好校长的职责。五是把握好议事决策制度,重点是党代会制度及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六是把握好运行机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委既是领导核心又要负责,该管的事没管好是渎职,同时对行政负责的事要支持好,管的过多、过少都是失职;校长既是党委决策的执行者,又是学校一般行政工作的决策者;班子成员与党委是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党委领导是集体领导,同时要发挥好个体的作用。孙秀丽强调,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落实关键在班子,进一步说关键在书记、校长,更进一步说关键在书记,作为党委书记要带头学习好、领会好文件精神,也希望领导班子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实际中去。 院长鹿林谈到,我校党委有好的传统,值得继承和发扬。他指出,来校工作近四年,党委会上领导班子畅所欲言,能够提出不同意见,这是非常难得的传统,尤其在社会发展加速,学校发展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对学校决策、执行和预判都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学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一部分,也是大家的事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适合中国国情的,要坚决拥护和贯彻落实。这个制度把大家的智慧充分融合在一起,在学校决策上才能减少和避免出现疏漏,能保证组织的健康发展。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他认为要多学习文件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多思考,学以致用,逐步完善机制。尤其在学校的难点问题、关键点上,要多展开调研,多听取二级学院和师生的意见建议,通过讨论、座谈等方式反复论证,集思广益,把决策的过程看做智慧凝聚、科学决策的过程。 学校领导张祖斌、唐勇、徐晓红、孙云早、王玉华、李贞涛分别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从坚持集体领导与民主决策、善于沟通与主动沟通、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关系、明确党委职责与行政职权、完善运行机制、提升工作执行力等角度谈了学习体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也结合部门工作,谈了学习体会。学习活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大家准备充分,学习认真,发言积极,分享体会,发言既有对共同体会的交流,又有对热点问题的研讨。学习活动严肃认真,气氛热烈,起到了加深理解、提高认识、沟通思想、凝聚共识、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 孙秀丽做总结讲话,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坚定性、自觉性。二是认真研读,全面准确掌握内容和要求,要经常学习经常思考,用文件精神指导工作。三是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为契机,全面梳理学校现有制度,做好制度规定的配套衔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长远发展。(党委宣传部 文/张玉霞 图/郭忠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