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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聘任董学立为我校客座教授
作者:    时间:2015-04-24


4月22日上午,我校在长清校区630会议室举行客座教授聘用仪式,聘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学立为我校客座教授。学校院长鹿林、原副院长顾一中出席。
鹿林为董学立教授颁发了客座教授聘书,并发表讲话,强调我校作为行业性大学,在人才培养转型改革中,专业建设工作应该突出与实践的结合,贯彻始终为行业服务的宗旨,加强对外交流。希望董学立教授的加入将使我校法学专业建设增加新的内容,为学生提供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

董学立教授接受了聘书,并表示将尽最大可能为学校交通法学专业建设贡献力量。
董学立,法学博士、教授,现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是我国著名青年民法学专家,在民商法领域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国家一级期刊发表文章近百篇。
学校人事处、教务处、交通法学系相关负责同志出席聘任仪式。(交通法学系 文/崔晓 图/郭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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