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1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提高毕业生正式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努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的工作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日前,学校结合2014年工作要点和当前就业形势印发了《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并对2014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进行了具体安排。 《意见》指出,2014年学校就业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把促进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把积极拓展就业领域,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以及实现毕业生就业安全与稳定做为目标任务,确保2014年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就业质量稳步提高,鼓励更多的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 《意见》要求,各学院要继续深化和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员参与,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意见》提出了做好就业工作的六项措施:一要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二要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三要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四要重点帮扶,认真做好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五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六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 《意见》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抓住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做好我校2014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工作处 文/田杰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