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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9-26
各学院:
中秋节、国庆节双节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放假时间为9月30日(星期日)至7日(星期日),为了保障假日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特将有关安全稳定工作强调如下: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国庆佳节期间,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人。
二、放假前要普遍对学生特别是大一新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了解并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学校和大学生形象。
三、要严格请销假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学生在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要向学院辅导员请假,按期返回学校,严禁擅自离校事件的发生。对于请假离开学校的学生,辅导员要掌握其具体去向及联系方式,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的学生,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出现学生擅自离校情况而学院又没能在24小时内发现并报告学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假期期间不提倡学院和班级组织学生集体出游等活动,若组织集体活动,须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同意,并至少要有一名辅导员老师带队。禁止组织没有安全保障的学生集体活动。
五、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学院学生工作人员要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要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学院放假前要组织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节假日期间,要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七、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清查本学院学生返校情况,并于10月8日上午10点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送学生工作处董文祥。
各学院节前要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同学。学生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对因本通知精神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学校将按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追究责任。
学生工作处
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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