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程序: 1.每年寒假期间,学院辅导员就思想政治教育项目化进行思考、调研等准备工作,形成项目初步思路; 2.每年寒假结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院组织辅导员申报思想政治教育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报学生工作处团委; 3.学生工作处团委组织专家组,对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拟定立项通知,经分管校领导签发后发布; 4.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实施。其间,注意留存相关资料,做好过程掌控,通过与学生交流、座谈等方式了解实施情况; 5.每年12月,各项目组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整理项目实施资料;完成项目结项报告,报学生工作处团委; 6.学生工作处团委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最迟在次年的3月份完成评审工作; 7.评审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团委拟定结项评审结果的通报,经分管校领导签发后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