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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项目化运作程序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时间:2014-05-20

一、工作程序:
1.每年寒假期间,学院辅导员就思想政治教育项目化进行思考、调研等准备工作,形成项目初步思路;
2.每年寒假结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院组织辅导员申报思想政治教育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报学生工作处团委;
3.学生工作处团委组织专家组,对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拟定立项通知,经分管校领导签发后发布;
4.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实施。其间,注意留存相关资料,做好过程掌控,通过与学生交流、座谈等方式了解实施情况;
5.每年12月,各项目组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整理项目实施资料;完成项目结项报告,报学生工作处团委;
6.学生工作处团委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最迟在次年的3月份完成评审工作;
7.评审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团委拟定结项评审结果的通报,经分管校领导签发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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